索引号: | 4114030001-syqrmzfqzfbzzx-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申请保障 |
睢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可分类配租,申请标准分为一类、二类,一类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类为住房困难家庭。
一类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户口,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享有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三)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二类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或家庭;
(二)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三)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或协议;外来自谋职业人员有营业执照的。
(四)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在本市就业的人员需单位开具相应证明。
二、申请所需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三、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四、申请受理机构:
商丘市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
五、受理地点:
睢阳区北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六、咨询电话:
0370-292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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