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
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发改委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衔接申请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全区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拟订粮食等战略和应急物资的区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贯彻国防要求,协调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枢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区枢纽经济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家、省、市有关全区枢纽经济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区枢纽经济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组织开展枢纽经济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
(1)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明确投资审批、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区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区级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涉及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
2. 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1)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法规及政策,制定统一的制度和程序。
(2)对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3.与睢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睢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睢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煤炭工业管理工作。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国家、省、市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睢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睢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4.与睢阳区商务局的职责分工。
(1)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安排,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睢阳区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2)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睢阳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3)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睢阳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5.与睢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睢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区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与睢阳区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以及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会同睢阳区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侧重于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睢阳区农业农村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侧重于技术推广和具体项目落实。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区发改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挂发展规划股牌子)、固定资产投资股(睢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规股)、农村经济股、产业股(睢阳区委枢纽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能源建设安全股)、社会发展股(创新和高技术发展股)、财政金融贸易和信用建设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价格调控管理股、收费管理股、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雪苑路1号
联系方式:0370-3278861
负责人:李建华
作息时间:8:00-12:00 14:30-17:30(秋冬季)
8:00-12:00 15:00-18: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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