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2021-000004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睢阳区城市管理局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杜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车辆公共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您提到的“关于增加新能源车辆公共充电桩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及时、到位。目前,在市区内设置新能源车辆公共充电桩由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进行组织实施,我局根据市、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配合。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监督、支持。
睢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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