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2021-0000057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关于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孟涛代表:
您提出的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创建办牵头,按照区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区运管局联合市交警二大队结合各自职能和辖区实际,密切配合,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整治规范工作。我局将整治规范范围划分为文化路以南(含本路)、金桥路以东(含本路)、华商大道以北(含本路)、归德路以西(含本路)。整治规范区域内按道路和路口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路长责任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由潘福亚局长任总路长兼督导组组长,运管局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两条道路,并担任路长;“乱点重点守高峰,平峰日常重巡查”的治理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高峰岗值班制度,全力保障高峰期道路畅通;在治理区域内全面实行驻点监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高效合理的工作方式。
在治理范围内发放宣传单《致广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的一封信》,重点路口、路段悬挂温馨提示牌(此路段禁止违章停放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根据集中整治规范工作需要,由区政府提供专项资金,购买二部专用拖车,对第一人民医院周边、南京路丹尼斯、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各主要路段、路口对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进行拖离,有效解决了市区部分路段的通行状况。城区道路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提升。赢得了治理范围内学校师生、家长及周边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并送锦旗数面、感谢信数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城”联创的号召,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彰显城市文明形象,我们将坚持不懈。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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