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2022-000001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侯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商丘古城道路及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创建办牵头,我局联合市交警二大队结合各自职能和辖区实际,密切配合,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整治规范工作。
一、合理划定整治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将整治规范范围划分为文化路以南、金桥路以东、华商大道以北、归德路以西。整治规范区域内按道路和路口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路长责任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按照“乱点重点守高峰,平峰日常重巡查”的治理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高峰岗值班制度,全力保障高峰期道路畅通;在治理区域内全面实行驻点监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高效合理的工作方式。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治理范围内发放宣传单《致广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的一封信》,重点路口、路段悬挂温馨提示牌(此路段禁止违章停放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三、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整治工作。根据集中整治规范工作需要,由区政府提供专项资金,购买二部专用拖车,对第一人民医院周边、南京路丹尼斯、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各主要路段、路口对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无法联系到车主时进行拖离。通过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动城区道路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提升。
近期,市、区分别下发了加强电动车驾乘人员管理的通知。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彰显城市文明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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