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5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睢阳区交警二大队对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紫荆路南段设立标准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交警二大队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所提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办理,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紫荆路南段属区管道路,区管道路的信号灯、施划标志标线安装不属交警支队。
二、根据管辖职责,交警二大队加大对辖区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交通标志线缺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路段隐患路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登记造册,并呈请睢阳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隐患点段进行整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效果。
三、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乱点、堵点及早晚高峰期时段的警力投入,加强重点路段早晚高峰期交通指挥疏导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全力维护好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睢阳区交警二大队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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