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6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笑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商丘市睢阳区发布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物业管理的通知》以“红色物业”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行业,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着力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构建党建引领发展、行业监管完善、管理服务规范、人居环境舒适和谐的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新格局。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据信用状况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强化信用信息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面的应用。
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住房保障中心每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终考评,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连续两年进入黑榜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解除合同,清出市场,以后不得参加物业投标或物业选聘。
2、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这项决定于3月8日正式发布,并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3、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业主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条件的小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小区的党员干部、热心业主,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来承担业主委员会职责的临时机构。
感谢吴笑颜委员对商丘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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