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6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邬永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商丘市睢阳区发布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物业管理的通知》以“红色物业”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行业,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着力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构建党建引领发展、行业监管完善、管理服务规范、人居环境舒适和谐的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新格局。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据信用状况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强化信用信息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面的应用。
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住房保障中心每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终考评,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连续两年进入黑榜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解除合同,清出市场,以后不得参加物业投标或物业选聘。
2、我们会联合市物业科、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物业企业和业主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立街道、社区、业主代表、物业企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动协调机制,解决本区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
感谢邬永锋委员对商丘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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