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7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张利平委员:
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第11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睢阳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通过调查研究,在我们职权范围内,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随着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和农村生活基础设施需求的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问题急待解决。为此,在“十四五”规划中,我区上报了8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该规划项目将分批分次进行批复建设。目前今年的批复尚未下达,请耐心等待。批复一旦下达,将立即着手建设,最大限度的解决主镇区的污水处理问题。
二、关于农村垃圾治理
(一)财政每年预算270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主是用于宋都清洁公司的运转和13个乡镇保洁员的工资。
(二)根据《河南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收费【2019】316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致函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下批复,各乡镇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费用专款专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转运车辆维护、环卫设备的维护更换、保洁员待遇提升奖励等事项。
(三)大力争取社会资金投入,让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四)创新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让群众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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