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7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王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涉及我局相关职能的意见函告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睢阳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改造内容,包含基础设施、住宅建筑本体、居住环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其中住宅建筑本体包含加装电梯,既:小区无电梯的,结合小区实际,征求业主同意后增设电梯。加装电梯坚持“安全、适宜”原则,应考虑与原结构的连接,不得破坏原结构的安全性和整体性。制定电梯补贴政策,原则上每部电梯补贴6万元,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加装电梯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文件和《商丘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执行。另外,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达到申请条件(不受小区建成年限限制)并征得业主同意,鼓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办事处沟通对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结合每个老旧小区的实际,尽最大努力满足加装电梯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睢阳区市政建设局
2022年8月2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