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睢阳区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6-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曹继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商睢政任〔20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关于县(区)金融监管机构设置要求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睢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睢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睢编〔2015〕28号)、《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文〔2014〕23号)和《商丘市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睢阳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商编〔2015〕36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
曹继领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任(局长),免去其区财经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夏继敏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余惠军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靳义海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
肖来刚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窦君修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中原同志任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任洪江同志任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王建领同志任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原睢阳区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其他科级干部所任职务自行免去,改任为睢阳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对应的职务。
原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级干部所任行政职务自行免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改任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对应的职务。
原区农业局、区畜牧局科级干部所任行政职务自行免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改任为区农业畜牧局相对应的职务。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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