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30001-syqrmzfqnyncj-00000028 | 发布机构: | 睢阳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睢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生猪养殖场(户):
为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全区生猪标准化生产,结合我区生猪产业发展现状,现将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新建规模场、规模养猪场,申请该资金的养猪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规范的养殖档案、生产记录和规章制度。
(二)养殖场址布局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动物防疫、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条件要求,符合环保要求,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范围内,具备土地、环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三)按照《河南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要求,生猪养殖规模必须达到存栏300头或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
(四)生猪养殖场必须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畜牧工作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按时上报生产数据。
(五)本年内享受过其它财政补贴政策的本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六)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当年必须建设完成投产。
二、申报材料
1.生猪养殖场(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环评备案登记表或环评报告批复复印件。
3.生猪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复印件。
4.新建生猪养殖场场区平面图。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符合以上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应根据本场的养殖需求,到所在乡镇畜牧工作机构领取申请表,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汇总后报送至睢阳区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如有申请问题需要咨询的与各乡镇畜牧工作机构或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郭红伟 李威林
咨询电话:0370-3278979
商丘市睢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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