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30001-syqrmzfqjtj-00000028 | 发布机构: | 睢阳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商丘市睢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1.不准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言论。
2.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3.不准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或暗示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 有偿家教"以及擅自加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5.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和宴请,谋取个人私利。
6.不准在工作时间赌博、酗酒、玩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7.不准在科研、职称评定、成果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8.不准在工作时间赌博、酗酒、玩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9.不准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10.不准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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