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30001-syqrmzfqjtj-00000034 | 发布机构: | 睢阳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睢阳区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一)学前生活费
1、资助对象: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其中原建档立卡儿童不限于普惠性幼儿园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二)学前保教费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二、义务教育
(一)省定营养餐改善计划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二)贫困生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寄宿生每生每年初中1250元,小学1000元;非住宿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一半执行。
三、普通高中教育
(一)助学金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生均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共分三档,一档为特别困难,享受资助2500元 二档为困难,享受资助2000元;三档为一般困难,享受资助1500元。
(二)免学杂费、免住宿费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免学费每生每年1000元,免住宿费每生每年48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分三档,一档2400元,二挡2000元,三挡1600元)。
(二)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按照专业不同每生每年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
发放时间:一年两次发放;春季6月20日前、秋季12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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