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342 | 发布机构: | 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睢政〔2022〕4号 | 所属主题: | 规范性文件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商睢政〔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商法政办〔2022〕7号)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对我区2022年4月13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出31件。其中拟保留25件,拟修改3件,拟废止3件(见附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区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2年9月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