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2022-00000205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睢政办〔2022〕1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睢政办〔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睢阳区水利局制定的《睢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4日
睢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商丘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商水政资〔2017〕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依据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水工作基础,探索符合区域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做法,确定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域重点。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4月底,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到省水利厅下发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及本方案确定的目标,统筹制定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二)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制度建设。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三)强化主要节水指标控制。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污水再生利用率≥20%。
五、时间节点
3月底前区水利局负责完成自评材料、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自评分情况及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整理工作;4月底前,将本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报市水利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内容。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节水工作任务,为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建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位。区水利局负责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作为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考核内容。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优化现有支出结构,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增加财政对节水的投入,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区财政要按照水资源税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突出新型融资机制探索和实践,积极探索新型招商等市场融资方式,吸引市场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社会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深入开展节水文化建设,营造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把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加强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价值理念的传播。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带头促节水、科技创新促节水,完善政策促节水,加大投入促节水,控污减排促节水,社会参与促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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